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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文化活动组织操作规程
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的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程序,使各项活动能够按程序、按要求,科学、有序的进行组织开展,

避免活动组织过程中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混乱,提高活动的整体质量,特制订本规程。

一. 校园文化活动的准备阶段


1.根据团委学期总体活动计划,组织人员搜集活动相关资料,经部内讨论,形成具体活动意向,由活动的组织部门向团

委提出活动申请书;

2. 在活动申请书中提请团委老师确定监督员产生部门和监督员负 责人,活动组织部门与监督员负责人根据活动情况确

定监督员人员组成,并召开会议讨论活动的详细计划书,活动详细计划书内容包括:活动通知、活动规则和细则,活动

程序,评分表格,评委、嘉宾、主持人、工作人员(包括:活动负责人、参赛协调员、记时员、记分员、礼仪服务人员

、调音员、纪保人员、照相人员)和监督员人员安排,所需物品、设备及奖品清单等;

3.组织部门将活动计划通报外联部,外联部根据活动联系商家赞助;

4. 对需要外出购买的活动用品,在计划书中要特别提出,经批准后由专人购买,并开回正式发票;

5. 在学生社团部长例会上对活动详细计划书进行深入讨论和修改;

6. 对活动详细计划书进行再次修改后由秘书处审定后报院团委,经批准后由专人打印 ,所打印的文件必须使用A4纸,

正文使用4号宋体字,标题使用3号黑体字,打印完秘书处审查无误后下发各系(部),活动组织部门召开各系(部)学

生会相关部门会议具体安排活动内容和要求;

7. 由宣传部根据活动拟写海报,并在校园的宣传栏中进行张贴宣传,由广播台在校园广播中滚动播出,如需要悬挂条

幅,需将条幅的内容、悬挂地点等情况一并在活动详细计划书中注明报批;

8. 活动负责人向主持人提供活动资料,沟通主持注意事项和要求,主持人根据情况收集相关资料,准备主持人串词;

9. 活动组织部门召开会议,安排工作人员,明确责任;

10. 根据活动计划提前邀请嘉宾和评委,在邀请嘉宾和评委时要充分考虑各系(部)之间的公平性;


11. 在活动举行前2天,提前写出活动场地申请书,经团委批准后,交给相关系(部)以便安排落实场地;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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